蚌埠新聞網訊(記者 李景 通訊員 陳彬 付靜思)為形成合力,實現責任部門同頻共振,近日,市紀委監委與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協調聯動五項機制的通知》,不斷推進我市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向縱深開展。
這五項機制分別為日常聯絡機制、定期會商機制、問題雙向移送機制、聯合監督檢查整改機制、處置結果反饋機制,從信息互通、問題處理、監督整改及處置反饋等各個方面發力,以形成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強大合力。
其中,通過建立日常聯絡機制,注重加強信息收集、問題匯總、線索移交、溝通配合等協調聯動日常工作,明確一名分管負責同志、一個責任部門和一名具體責任人(兼任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絡協調工作。定期會商機制要求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必要時可隨時會商。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邀請相關的非成員單位參加會商會議。會商內容包括成員單位之間情況互通、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新情況新動向;通報發現的各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研究監督執紀問責階段性工作重點和其他需要共同會商的工作等。
針對相關問題,建立問題雙向移送機制,即分別建立問題臺賬和問題線索臺賬。問題臺賬移送市扶貧辦,并抄送市紀委監委對口聯系紀檢監察室和駐在單位紀檢監察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移送駐在單位紀檢監察組,按有關規定辦理。市紀委監委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的扶貧領域業務問題,通過派駐紀檢監察組移送相關成員單位處置。
聯合監督檢查整改機制中,市扶貧辦負責統籌開展涉及扶貧領域的聯合監督檢查及情況匯總報告工作,并按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求督促整改落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職能職責范圍內的監督檢查結果負責,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或督促整改。市紀委監委重點對檢查計劃、質量、結果進行監督,督促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并根據需要適時參與聯合檢查。
與此同時,建立處置結果反饋機制。各成員單位移送的問題線索,市紀委監委要優先辦理、優先處置,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問題線索移交單位。成員單位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市紀委監委,以供市紀委監委適時開展再監督,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此外,對落實協調聯動機制不到位、工作不力應該發現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報送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黨組織和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協調聯動機制落到實處,確保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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